1、个人的公积金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一般而言,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获得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一般被视为夫妻共有些资产范畴之内。在此阶段内,夫妇双方的薪酬收入、奖金津贴、与由生产和经营活动所获的利益均涵盖在夫妻一同财产的范围之中。而住房公积金本身亦可被视作是个人劳动报酬的要紧组成部分,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累积的住房公积金理应被认定为夫妻一同所有些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2、结婚以后公积金是不是是夫妻一同财产
结婚以后公积金一般是夫妻一同财产。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薪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包含结婚以后公积金。
公积金是夫妻在结婚以后通过双方一同的工作等原因积累形成的,其性质应认定为夫妻一同财产。但假如双方有明确约定结婚以后公积金归一方所有,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积金的获得是基于一方的特定个人缘由,如一方因工伤获得的赔偿款转化的公积金等状况,则可能不是夫妻一同财产。
3、个人的公积金在离婚时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公积金在离婚时一般算夫妻共有财产。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质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住房公积金等是夫妻一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一般会根据均等原则处置,同时会考虑双方对该财产的贡献等原因。但假如双方有特殊约定,约定公积金归一方所有,那样在离婚时就根据约定处置。总之,公积金在离婚时的处置要依据具体状况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个人的公积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部分一般是夫妻共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薪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都是夫妻一同财产。公积金本质上也是个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因此婚姻期间所积累的公积金应视为夫妻一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