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建议

www.haaehr.com 2025-03-29 债权债务

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建议

发布部门: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国婚姻法〉的决定》已28日公布实行。为正确适应修改后的《中国婚姻法》,审理好婚姻案件,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指导建议:

1、关于程序问题

1.无效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前款所称的“婚姻”是指登记婚姻;前款所称的“利害关系人”是指无效婚姻当事人的配偶、爸爸妈妈、子女、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与未成年的无效婚姻当事人的其他监护人。

2.人民法院在审理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时,申请人为无效婚姻当事人的,可以参考其诉讼请求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等问题作出判决;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对无效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等问题,不予处置,告知其由无效婚姻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

3.因重婚致使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处置无效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时,应当征求其合法配偶的建议,该配偶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审察具备《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宣告婚姻无效,并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等问题作出处置。

5.当事人以受欺诈、诱骗、包办等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以上述理由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利害关系人以当事人受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婚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以配偶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停止侵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找有关部门处置。

7.当事人离婚时,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或女方未经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对子女的探望权利,离结婚以后,该男方或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行使探望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8.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或女方已经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其对子女的探望权利,其中一方因有《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事由,需要暂停其探望子女权利的,另一方可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实行程序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暂停他们探望子女的权利。

9.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与自己配偶重婚、同居的第三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以自己配偶和第三者为一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需要第三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关于结婚问题

10.没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婚姻法》推行后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离婚的,分别以下列不同状况处置:同居行为发生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方法》实行之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建议》第一条规定处置;同居行为发生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方法》实行之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行之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建议》第二条规定处置;同居行为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行之后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公告》处置,即“没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讲解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为切实推行民法典,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依据《中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质,现决定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规范若干问题的讲解》等116件司法讲解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决定自1日起实行。

《民法典》自1日起实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留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建议”的内容,期望大伙可以多多知道,假如在将来遇见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状况,就能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Tags: 婚姻家庭 夫妻财产 夫妻债务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